春回大地,万物复苏,莫忘“好生之德”,古语云: 劝君莫食三月鲫,万千鱼仔在腹中。 劝君莫打三春鸟,子在巢中待母归。 劝君莫食三春蛙,百千生命在腹中。 劝君莫杀春之生,伤母连子悲同意。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,自然界到处都是生机勃勃、欣欣向荣的景象,上天有好生之德,春天尤其应当注意贵生、护生。 古人懂得敬畏自然,认为人类活动须顺应天时,春气生发,秋气肃杀,因此处决犯人一般在秋天,春天只收监牢,不执行死刑。民间也有“不打三春鸟”之说,三春指孟春、仲春、季春,是鸟类繁殖的关键时期,如果人们在这时打死一只鸟,可能会导致一窝小鸟倾巢而亡,甚至对鸟类种群的生存和繁衍造成危害,不符合天时。 《黄帝内经》对于春季的行为准则也有记载:“春三月,此谓发陈,天地俱生,万物以荣,夜卧早起,广步于庭,被发缓形,以使志生,生而勿杀,予而勿夺,赏而勿罚,此春气之应,养生之道也。逆之则伤肝,夏为寒变,奉长者少。”春天“天地俱生,万物以荣”,因此应“生而勿杀,予而勿夺,赏而勿罚”,以应春气,以顺生生不息之道。 天地万物都是由道生化而来,从“道”的角度来看,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,没有贵贱之分。生命是神圣可贵的,需要被珍重和爱护,自然界的生物无不希望得以生存,正所谓“蝼蚁尚且贪生”。 天道好生,不喜杀戮。拥有真正大智慧的人都是心怀慈悲的,而我们道教也是从创教之初就追求护生、贵生,并不遗余力在民间传播爱护生灵草木的思想。爱惜生命,不只是以救护万物为目的,更不只是以积累功德为目的,乃透过尊重物命而培养慈爱之心。《道德经》以“慈”为“三宝”之首,强调修行当“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。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”。正是老子这种海纳百川的气度与慈悲救物的心怀,开辟了道家亲近自然、善待万物的生态之途。 万物皆有灵,修道之人爱生护生,即使自然界一草一木,皆护惜无偏,不忍残害,故《太上感应篇》训诫:“昆虫草木,犹不可伤。”若无护生之心,轻视物命,而妄谈弘道立德,其人已悖正道,远离修行矣。 春风、春光、春花、春雨……春天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美好,多做一些爱生护生之事,是我们可以回馈给春天的善良,也会与这美好春光里充满蓬勃生机的能量同频共振。 文字整理/华蕾 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本站原创发布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,禁止复制、盗用、采集、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、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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